待遇保障
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,标准为: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,补助5年。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,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。
特招的本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。对于特招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科生,服务期满并取得医学类本科学历,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。单位编制内有空缺岗位时,要优先用于特招毕业生,不受服务期限限制。
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,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,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,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,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。对于服务期间未入编人员,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,实行同工同酬。